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去七十年代种地小说小说介绍
去七十年代种地小说_重生七十年代去种田

去七十年代种地小说

月菲帆

小说主角: 秀秀 郑毓然 张翠 李石今 黄平 刘雯 郑毓秋 李正永 李云芳 戚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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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后更新:2024/4/1 8:35:44

最新章节:去七十年代种地小说最新章节 第三十五章 有喜欢的人 2024-04-01

小说简介:李秀秀重生到一九七八年,并且得到一门外挂——复制技能。好吧,这样也不错,带着技能种种田,顺便谈场小恋爱,嫁个好男人,养个小包子,生活也很美满幸福啊。种田文,家长里短神马的,事情琐碎。1E,每天下午六点..

内容摘要:秀秀很倒霉,黑白无常勾魂时勾错了人,于是她当了替死鬼。阎王为了补偿她,于是让她重生到一九七八年,并且送了她一门外挂复制技能。睁开眼睛,秀秀发生自己浑身湿透,躺在一张坚硬的木板床上。头顶是一顶灰黑的破败蚊帐,蚊帐上好几个洞,根本挡不住蚊子。旁边是一床青sè棉被,棉被又潮又硬,还散发出霉臭,让她皱了皱眉。她目光看了一圈房里,发现房屋阴暗低矮,均由泥土搭建而成,屋顶的瓦片还碎了些,露出一个个破洞。若是下雨,定会满屋漏水。家徒四壁,真正的家徒四壁啊。“一九七八,为啥要我重生到这么艰苦的年代”她张了张嘴,欲哭无泪,嗓子干得要命,宛如火烧。可是来都来了,她也只好坚持下去,活着总比死了强。很快,身体的记忆就涌入她脑海里,原来这个倒霉姑娘叫李秀秀,跟她同名。这个李秀秀才十五岁,比她小了整整十岁,小姑娘只读完小学,就悲惨地被mǔ亲带去找对象了。一开始小姑娘还觉得没什么,毕竟从小灌输的理念就是结婚生子,再加上家里人口多,她早早嫁出去也能为家里省一份口粮。谁知她mǔ亲张翠完全不这么想,带着她找对象根本就是为了贪图男方的见面礼!每次一拿了男方家的见面礼,过上几天张翠就上门反悔,而且将一切过错都推到秀秀身上。说秀秀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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去七十年代种地小说书评精选
匿名书友
高开低走,虎头蛇尾。
开局是个很惊艳的故事,文笔流畅,剧情很温暖。
明明早就可以完结了,作者不断的灌水恰烂钱,续到300章。
读者群体恶心至极,全订了以后连抱怨一下都不行,动辄爱看看不看滚,或者直接人声攻击。
匿名书友
3.5分,我是真的很喜欢这种类型的男主,接地气,不会动不动就冷面霸道。

女主有缺点,不过还算符合娇滴滴的公主人设。唯一不能接受的一点是,即使女主成长到什么地步,遇到危险即使自己解决了大部分,最后还是要男主来解决收尾,从头到尾没有一样真正自己解决的困境,有些拉垮。
匿名书友
文笔好 男主好 男主的诗作更是绝佳
匿名书友
文笔情节尴尬,前面写的像耽美。
皇帝主角对这个小太监yy…这是言情区啊!真的让人生理不适…
匿名书友
开篇讲男主反穿后从高考考场出来,他这个【一身红衣】【身上非常好闻】的【俊俏矜贵少年】(【】内为原文),一出现就以其【金尊玉贵】的气场吸引了所有人惊艳的目光。
没过多久,他在南晋当【九十年皇帝】期间收下的有着【勾人】美貌的哭包太监等人也随之穿越,故事随之展开……

爆尬小白文,社死bot上的众投稿尴尬程度不及这文万一。
匿名书友
看文案前面还挺感兴趣的,看到最后一句我真实疑惑了,女主结尾才出现那还要什么女主,这为什么不干脆点写无cp,还特意强调结尾出现,无语,本来好好的想到最后会搞个天降系女主就隔应,不如直接在前面好好写感情线了,感觉作者就是觉得言情的榜比无cp榜火所以想把文划到言情里。
匿名书友
养肥
匿名书友
情节尬成这样…
匿名书友
这本跟上本最红谐星一样,很用力地在搞笑,但大多戳不中笑点,反而显得非常刻意…评论区都在哈哈哈看得我一脸懵逼。
匿名书友
主受。捧哏挺有趣的,骨科欺诈,全文卖萌恋爱脑,没什么主线也没什么雷点和冲突。
文荒的时候可以看。
匿名书友
沙雕甜文现耽
前四十章粮草
50弃了吃吃玩玩没有剧情
匿名书友
推同作者的《仙尊始乱终弃》,不是万人迷受受,但个人很喜欢作者文风和梗。大概是傻屌老攻失忆后,受受千里寻夫的故事,常见的老攻我醋我自己,挺香的,最喜欢的还是作者风格吧,正剧中插一点幽默搞笑,会让人想看下去
匿名书友
图一乐,就当看小品相声,非常不错。看主角耍嘴皮子很开心。但剧情为标题让路太多,如果乐不出来的话,那这本书甚至都不能算是一个合格的故事。
全看你有没有被踩到笑点了。
匿名书友
沙了个雕,欢欢乐乐
匿名书友
2020.9.6刷,进度112章
优书榜单上看到,本来一看你女主不想看,看看是息壤就捏着鼻子看下去,看完真香。
优点:美漫同人作品中的佳作,作者的吐槽功底深厚,笔下各个人物的语言很有原汁原味美国黑色幽默的味道。读起来很有那味。
主角是漫威世界里面的女蜘蛛侠,打破第四面墙来到隔壁哥谭市。调教各路幼年体的超级英雄以及超级罪犯。虽然是同人作品,却没有很高的阅读门槛。很不错的息壤非军事类作品,强烈推荐。
缺点:一方面是女主角,担心嫁人什么可以养一养,另一方面里面关于毛教员的内容有些破坏故事的整体性。毕竟这是一部美漫同人,风格有些不搭。不过有好有坏,如果好这口的可以看看。
匿名书友
174.无影脚!
  老哥谭人其实身子骨很虚。
  整天吹什么民风悍勇,拥枪合法,三亿国民三亿火麒麟的,结果到最后才发现,就连为了自己支持的总统拔枪对射的勇气都没有。
  这要是在太平洋对岸,哪怕是一百年前国力最衰弱的时候,袁大总统选举舞弊登基复辟,当场就有义士站出来振臂高呼“死国可乎!然后各地群起响应,联军北伐克复中原如今这红脖子只会嘴上说两句流氓话,眼看着民主党老同志不讲武德,各种阴兵借道机械降神,连掏枪捍卫民主自由的勇气都没有,只能小声BB两句“死国噫”,真是令人失望透顶,爆米花都难以下咽了。
————
吐槽蛮有意思的。
匿名书友
无厘头
口水话严重
不喜欢这种风格
匿名书友
平心而论,前20章评个三星还是足够的,
别问我后面怎么样,后面我没看,
主要是口味不合,这本书的主角格温咋说来着,
过于放飞自我了,从守序善良一路奔跑在混沌善良?的道路上,
噢,对了,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,
我一度认为作者在强行用他的善恶观在我耳边叨逼叨,
这也是我没想法往下读的原因,
我他喵的是来看小说的,超级英雄变成超级英雄老师都算了,
她竟然还打算种一波田,每天在我耳边散播混沌就离谱,
最后总结一下,我挺喜欢小蜘蛛的风格,但本书的蜘蛛格温就算了。
匿名书友
不管是哪个版本尚未黑化的蜘蛛侠,我都不大能想象她/他在穿越并目击了一场抢劫杀人案后,居然能对被害者幸存的孩子马上说出:“喔谢天谢地你知道什么是手机,这个世界还没我想象的那么糟!”的场景。(前情是发现自己穿越后,这位格温版蜘蛛侠不久前才抱怨过这个世界糟糕,原因是这里可能科技落后没有wifi)

……别说蜘蛛侠了,就算死侍也不大会当面拿未成年小孩身上发生的悲剧随意玩梗……作者已经反zzzq到走火入魔了,导致这本与其说是同人文,不如说是本披着同人皮的自嗨文。
匿名书友
算是高开低走吧,吐槽也是越到后面越水了